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、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有序推进,根据《衡阳师范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就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
1. 基建处依法依规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、安全、进度、造价等达到管理目标;基建处指定专人作为项目负责人,全程负责在建项目质量、进度、安全、造价等环节监管,确保责任到人。
2. 落实在建项目监理制,按要求需实行监理的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。加强监理单位监管,监理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于投标文件一致,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学校提交申请,经基建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方可更换,并报上级备案。监理人员须全程驻场,每日检查施工质量、安全措施及人员到岗情况,发现问题须24小时内书面通知整改。建立隐蔽工程旁站记录、材料进场验收台账,每周提交监理周报。
3. 加强施工单位监管,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,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学校提交申请,经基建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方可更换,并报上级备案。施工单位必须规范施工、文明施工,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及各项文明施工措施。
4. 加强代建单位监管,代建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,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学校提交申请,经基建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方可更换,并报上级备案。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,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,落实各项质量保证措施,协调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及学校的需求,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。
二、强化施工过程管控
1. 质量管理
材料进场须提供质量证明文件,经基建处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。在建项目的装饰材料、水电材料等主要建材须提供材料样品,经基建工作小组确认后方可使用,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材料样品进行监管。
严格执行“三检制”(自检、互检、专检),隐蔽工程未经联合验收不得覆盖。
关键工序实行“样板引路”制度,验收通过后方可全面施工。
2.进度管理
施工单位须按月/周分解总进度计划,经监理审核后报基建处备案。
超期10%以上项目启动预警机制,并召开专题会议调整进度。
3.安全文明施工
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,设置安全警示标识,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。
扬尘、噪声控制须符合环保要求,教学考试期间暂停高噪音作业。
4. 变更与签证
设计变更须经基建处、设计单位、代建单位、监理四方签字确认,按《工程变更与签证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现场签证须附影像资料及测量记录,48小时内完成三方会签。
三、加强监督与考核
1. 质量追溯与档案管理:建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档案,对偷工减料、擅自变更等行为按合同扣减工程款,并纳入黑名单。
2. 违规处罚:发生安全事故的,暂停支付进度款并依法追究责任;重大质量问题由基建处组织专项整改。
3. 信息公示:通过基建处网站公示项目进度、重大变更及验收结果,设立监督电话(0734-8484920),受理投诉并10个工作日内反馈。
衡阳师范学院
2025年4月10日